6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家瑜仓储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关于国有六大行参与投资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六大行参与投资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资金从各行资本金中拨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参与投资各行应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重大事项及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应坚持“投治并重”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责任和义务,确保基金运行不偏离主业,实现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目标。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责任编辑:曹睿潼 家瑜仓储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